丈夫拦停撞妻逃逸者,反遭 40 万元巨额索赔,法院判决予以免责,如何看待此案结果?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?
妻子被撞 丈夫拦车致对方受伤得赔 40 万元? 上海杨浦法院: 适用民法典自助行为应免责 拿到胜诉判决书后,上海市民朱女士立马拍照发给家人和邻居们。如潮水般的祝贺,让她和丈夫悬着近三年的心,终于放了下来。 朱女士还清晰地记着,那个下午,她骑电动自行车被后面的人超车撞倒,丈夫追上去拦停想要逃走的肇事者,不料电动自行车失衡,直接将对方的腿压骨折,遭到 40 余万元的巨额索赔。 「对方在法庭上说得头头是道,但我们始终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。」朱女士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,为了他们这个案子,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前前后后开了好几场研讨会,最终确定她丈夫的行为是自助行为,还了他们一个公道。 拦车致伤引争议 现场公共视频显示:宽阔的马路上车辆络绎不绝,一旁的非机动车道上突然驶出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,紧跟着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从后方超车,将白车连人带车撞倒在地,黑色电动自行车车主往后看了一眼,便扬长而去。 「这是原告老付撞倒被告袁先生妻子的过程,路口视频完整记录了下来。交警还查明,老付在事发前饮用半瓶啤酒,事后又逃逸,认定老付在该事故中负全责。」本案承办法官冯娇君向记者展示了这段监控视频。 然而随着老付骑车离开,被告袁先生上前拦截的场景正好被绿化带挡住,监控没有拍下来。交警认为,这不是道路交通事故,就没有现场处置。 老付到派出所报案称,自己不小心将朱女士撞倒,袁先生故意殴打致其骨折。派出所委托鉴定机构鉴定老付的伤情,结果表明,徒手打击很难形成这种伤情,应该是由电动自行车压砸导致的,遂未予刑事立案。 而后,老付又将袁先生诉至法院,称袁先生突然拦下自己,并拽电动自行车车头和自己的胳膊,导致自己被电动自行车压砸受伤,袁先生存在重大过错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等共计 40 余万元。 袁先生称,当时自己和妻子各骑一辆电动自行车,自己在前,妻子在后,突然听到妻子大喊「有人撞人了」,对方骑着电动自行车没有停下来的意思,便上前拦阻。如果自己不及时拦阻,肇事者就要逃跑了,况且当时只是拉住对方的电动自行车车把,没想到对方会连车带人摔倒在地,看到后果这么严重,出于人道主义考虑,他自愿补偿原告 2 万元。 「从朴素的价值观来看,丈夫在妻子被撞后,及时拦住对方确实合情合理,但造成严重的损伤后果也是事实。」冯娇君坦言,刚接到这起案件时,看到被告妻子并无大碍,而原告确确实实受了伤,如果按照一般侵权原则赔偿,与情理不合。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。 回忆起第一次进法院的场景,朱女士仍记忆犹新。“我们当时就认为自己没错, 虽说如此,她和丈夫接到法院传票后,有过担忧,也有过怀疑。他们一遍遍征求周围人的意见,下班之后,有空就和邻居们聚在一起讨论这个事情,大家都觉得,「该拦车,要不然肇事者就溜之大吉了」。这更坚定了他们应诉的态度。 经过深入的案件研判,冯娇君认为,民法典确立的「自助行为」制度,或许可以适用于此案审理。 「然而本案中的被告并非直接受害人,拦停的也不是财物,因此需要对法条大胆地扩大解释,我当时心里直打鼓。」冯娇君说,为此,她将案件提交至专业法官会议,当时大部分人认为要考虑判决结果与社会公众朴素正义感的契合度,分管院长也提出本案适用自助行为免责的可能性。 接着,杨浦法院依托院校合作机制召开自助行为适用研讨会,邀请法学专家共同参与案件研判,展开了严谨的学术论证,明确了本案适用自助行为的可行性。 经过深入的研讨论证,针对谁有权实施自助行为的问题,法院认为,与受害人存在利益相关性或一致性的其他人,也可以实施自助行为。袁先生与朱女士是夫妻关系,袁先生看到妻子被撞倒,出手拦停肇事者,是为了保护夫妻二人共同权益,符合利益一致性,可以纳入自助行为的范畴。 针对适用范围的问题, 综合上述分析,杨浦法院成立合议庭,再次开庭审理此案,但并未当庭宣判。 9 天后,判决书寄出,法院判决袁先生的行为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, 「直到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,我们才知道自己胜诉了,当时特别开心,很快就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亲朋好友。大家都说,法院不会冤枉好人,以后该出手时就要出手。」朱女士至今仍难掩喜悦,她和丈夫计划,一定要给法院送一面锦旗,感谢法院弘扬了正义。 此案的审理,不仅释明了自助行为法律适用情况,还将自助行为的主体适当扩大为本人及近亲属。冯娇君同时提醒,为了保证自助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,在自助行为实施完毕后,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,以此伸张正义、惩治不法。 本案中,被告在面临不法侵害且可能事后无法救助的情况下,判断原告车速不快,停车出手拦停原告驾驶的非机动车,拦停后无其他过当行为,应认定为采取了合理措施,未超过必要限度。 被告所救助的权益对象是其配偶,其配偶无法即时拦截和阻止不法侵害,且两人同在事故发生现场,故被告的拦停行为系保护夫妻二人共同权益,仍在自助行为的内涵范畴。 综上,本院认为被告的行为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,应予以免责,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不承担责任。 对此案结果,你怎么看? 新民晚报(xmwb1929)综合法治日报、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、上海高院、上观新闻 编辑:李争 编审:龚莲 内容来源事发上海!丈夫拦停撞妻逃逸者,反遭 40 万元巨额索赔,法院判了 老付 行为 _ 自行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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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在知乎围观过无数奇葩案件的资深吃瓜群众,这案子看得我差点把手机摔了。看到"40万索赔"几个字那会儿,我正喝着奶茶,喉咙里的珍珠差点卡住——好家伙,现在见义勇为的门槛都高到要抵押房产了吗?
突然想起去年我们小区那档子事。遛弯的王阿姨被外卖车刮倒,她家老张头急赤白脸追出去拦人,情急之下把人家手机甩飞了。好嘛,转眼就被索赔五千块。当时业主群里吵翻了天,有人嚷嚷"该赔就赔",我隔壁301的老赵直接开麦:"拦小偷还得赔装备?这世道!"要是当时有民法典那套"自助行为"撑腰,老两口也不至于赔半个月养老金。
杨浦法院这判决真是神来之笔!既认了拦车的正当性,还把"自助行为"护身符罩到亲属身上——这不等于给热心群众配了免死金牌?想起十年前我表弟见义勇为反被讹的憋屈事儿,当时要有这判决,哪用得着憋屈地赔三万块医药费。
不过咱也得长个心眼。就跟我当交警的发小撸串时吐槽的:"拦车悠着点,别整好莱坞特技那套"。上周我们小区保安老李头就是热血上头扑引擎盖,现在还在家贴膏药呢。真要碰见事儿,记牢这三板斧:先摸手机录像,再拨110,最后卡着安全距离喊话。这套组合拳可比肉搏靠谱多了。
说到底,杨浦法院这招确实漂亮。既护住了"不能让他跑了"的人间正气,又给热心肠画了条安全线。现在每次路过法院门口,我都想给他们送面锦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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