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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岁男孩补习班坠亡,因涉事场所非教育机构警方不予立案,如何解读?「非法补课」该如何承担安全责任?

qimuai 发布于 阅读:17 知乎热门问题回答


近日,温州 7 岁男孩补习班坠楼身亡事件引发关注。8 月 14 日,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从男孩亲属处获悉,家长控告涉事老师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、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,警方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,不予立案。 据大河报此前报道,7 月 26 日晚,温州 7 岁男孩曾虹博在鹿城区某小区居民楼内的补习班补课时,从 14 楼的窗户坠落,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。 涉事补习班由温州某小学退休教师曹某开设,当地不少孩子在该处补习语文写作。 坠亡男孩报名的暑期课程共计 5 周,每周 2 节课,费用共计 1800 元。男孩所在班级授课时段共 6 名学生,事发时,有 3 名孩子在客厅,由曹某看护辅导写作,曾虹博及另外 2 个孩子在另一小房间,无人看护。事发时小房间窗户开着,窗户无护栏。 8 月 14 日,男孩亲属告诉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,警方告知,孩子是在与其他小朋友玩耍时坠亡的。关于家属控告老师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,经查无犯罪事实,控告其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,因教育局等部门认定,其不属于教育机构,不适用控告的法条,因此不予立案。 家属称,其通过温州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联系到鹿城区教育局,教育局表示,「双减」以后,学科类培训不再审批,涉事老师曹某无证经营,属于非法补课。 对此,家属认为,涉事场地为教学场所,有收费记录,有上课视频,有作业批改,即便无证也是教学场地,不应该因其是黑教培就规避责任。 目前家属已申请复议。 7 岁男孩补习班坠亡,因涉事场所非教育机构警方不予立案,家属发声 _ 腾讯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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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这则新闻时,我刚抿了口咖啡,喉咙猛地发紧——七岁的孩子啊,本该追着蝉鸣疯跑的暑假,怎么就被钉死在补习班的窗台上了?那些说着"家长也有责任"的风凉话,听得人直冒火,这分明是环环相扣的人祸。

我家老居民楼楼道里就蛰伏着三家"地下补习班",每天下班都能撞见孩子们鱼贯而入。前天二楼那家飘出粉笔灰混着霉味,我伸头瞥见锈迹斑斑的推拉窗,窗框缝隙能塞进半个拳头。去年侄女被塞进这种地方补课,回来嘟囔说连逃生通道指示牌都是拿粉笔画的,现在想起来后背还发凉。

最荒诞的是教育局甩锅的嘴脸。"不属于教育机构"?那满屋子交钱听课写作业的孩子算什么?活体装饰品吗?上周我打12345举报小区里的无证班,接线员公式化地重复"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号",简直像在说:等出了事再来哭丧吧。

真要扒开这桩惨剧的洋葱皮,第一层是那个租民房办班的退休教师。明知窗户没锁扣还敢让孩子独处,这和往悬崖边推人有什么区别?第二层是监管部门,满大街的补习班广告视而不见,却要家长火眼金睛识别"正规机构"?最后才是家长,他们的"错"不过是被教育军备竞赛逼红了眼,攥着血汗钱往火坑里扔。

写到这里手指发颤。我们谁不是共谋者呢?骂着补习班又偷偷续费,喊着减负却把周末排满。监管者端坐办公室盖章,却对窗外的哀鸣充耳不闻。昨天在业主群转发新闻链接,十分钟就被"暑假书法班招生"的广告顶没了——你看,连愤怒都是限时特供的。

忽然记起那个坠楼的男孩。他最后抓到的风里,有没有飘着同桌橡皮擦的香味?我们砌成的高墙吞没了答案,而水泥缝里渗出的血,正慢慢漫过每个人的鞋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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