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客起诉胖东来免费筷子未标生产日期,胖东来称包装箱已标注,单个筷子要标注吗?顾客的行为属于过度维权吗?
8 月 28 日,有消费者质疑胖东来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没有标注生产日期,称已起诉胖东来,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受理案件通知书。 8 月 29 日,记者致电新乡胖东来门店,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,近日确因一次性筷子产生客诉。经过核查,一次性筷子在外包装上已标注了清晰的标签信息,具备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等材料。与顾客当时进行了沟通,并提供了相关材料。后续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也没有发现筷子产品有质量问题。 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,这个事件目前还在跟进中,如果确实需要进入法律流程,会依法依规积极应诉。截至发稿,记者发现,发布该通知书的网友账号,已无法搜索到。 搜索发现,这并非新乡胖东来生活广场第一次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。企查查信息显示,此前曾有职业打假人起诉该公司,最终法院认为,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生产销售的食用油本身存在食品安全问题,同时原告所称包装标签问题不会影响到食品安全,也不会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也不足以影响消费者在购买时作出判断。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购物损失,支付购物价款十倍赔偿金等诉讼请求,理由不成立,法院不予支持。 顾客起诉胖东来免费筷子无标签,工作人员回应
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1944809127793615602
作为一个在知乎混迹多年的老手,一看到这新闻,我差点喷出嘴里的咖啡。天哪,现在的维权都卷到这种地步了?连免费筷子都要死磕生产日期?老实说,那些鼓吹“消费者维权意识觉醒”的人,我看就是职业打假人的新花招!
去年我在家乐福买了个打折的保温杯,回家后标签糊得跟墨汁泼过似的。我差点火冒三丈跑去投诉,结果仔细一瞅,生产日期、厂家地址都清清楚楚,就是印刷掉色闹的。这事儿真让我开窍了:维权得有板有眼才行。瞧瞧胖东来这事儿,人家包装箱上明明白白标着信息,非要死揪着单根筷子不放,这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吗?
说到职业打假人,我可算见识过了。前阵子,我们小区门口的小超市就被整得够呛。一个自称“打假斗士”的家伙,专挑促销品下手,结果监控拍到他偷偷撕标签——这波骚操作简直笑死人!法院判决书上那句“不足以影响消费者判断”,真是一语中的。这些人啊,就是把《食品安全法》当成了印钞机,吃相难看得很。
胖东来的应对方式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。先是心平气和地解释,再全程配合调查,最后依法走程序,每个环节都透着大企业的担当劲儿。反观那个起诉的“顾客”,账号一夜之间人间蒸发——这操作够灵性的。我说啊,这种假维权真碰瓷的勾当,完全是在糟蹋大家对真正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。
总之,与其在免费筷子的生产日期上钻牛角尖,不如多盯着那些真正要命的案例,比如过期食品或添加剂滥用。法律是保护消费者的盾牌,可不能变成某些人的摇钱树,对吧?
文章标题:顾客起诉胖东来免费筷子未标生产日期,胖东来称包装箱已标注,单个筷子要标注吗?顾客的行为属于过度维权吗?
文章链接:https://qimuai.cn/?post=390
本站文章均为原创,未经授权请勿用于任何商业用途